登录 注册 论坛 个人空间 相册 搜索 帮助
发送短消息
查看公共资料
查找该会员全部帖子
状态: 离线
标的存在瑕疵。
只要价格合适,还是会有人买的:长期投资嘛。
业内人士常说:没有卖不了的标的,只有卖不起的价格。就是这个理。
关键看最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如何签定了
委托方可以在预展期间出具针对租赁问题的委托方声明
或者在拍卖规则与须知中提出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由委托方协商给出
但参考各位准竟买人的竟买意愿
最后的买卖合同要涉及到租赁问题的相关处理方案和租金是否返还竟买人的问题
其实关键是起拍价格和保留价格的设定是否充分考虑到租金和租期问题
租赁是有效的
买受人无权追索租金
租赁合同多半无效,如果该房是银行不良资产申请法院委托拍卖的话。因为银行的资产是抵押的,抵押后的租赁要经抵押权同意才有效。所以该标的实际情况还要进一步分析。